两只小手文学>穿越小说>三世待卿归 > 第七十三章
    那大汉看着沈一的样子,许是有钱人家的孩子。但是被莫名戏耍了一通,心里是火冒三丈,但他又不敢对着沈一发火,万一当真是哪个达官贵人家的孩子那他这辈子就完了。

    越想越恼火,连同着看着手里的牵着的少女都十分来气,心头的怒气总归得找个排气筒。既然那个孩子不能动,这个死丫头还不能动吗?

    都怪这个死丫头。那大汉抬手就是一鞭子准备抽在少女羸弱的身上,沈一一看这还得了,一把就冲了上去,推了那个大汉一把。

    那大汉一时不察觉,竟然被沈一推得一个踉跄,手上本来准备抽到那死丫头的鞭子,也该抽到了自己的身上。

    力气之大,连他这样皮糙肉厚的人都被抽出一道血痕,更别提如果是抽在浑身瘦的只有骨头的女孩子身上了。

    这还了得,这大汉满身怒气,就和决堤了一样,红着眼就准备连着沈一一起抽。

    但是钦归是决计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,钦归看了黑衣一眼。

    黑衣心领神会的一把扯住那大汉的鞭子。

    黑衣那时候长得也十分不错。黑亮垂直的发,斜飞的英挺剑眉,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,虽然谈不上多俊朗,但也棱角分明。

    那少女看着握着鞭子的黑衣,空洞的眼神里第一次流露出除了死寂以外别的情绪

    大约是,这就是一见钟情?

    倘若让当时的沈一知道,毓秀是因为这个才对黑衣念念不忘的话,她是决计不会让黑衣出现的。

    他们也就不必有后来发生的故事。

    正当那大汉准备继续发飙时,钦归施施然的从马车上走下来,从怀里扔了一锭银子在地上。薄唇轻起,道“给你一分钟,拿着地上的银子滚,这个女孩留下。”

    那大汉看着钦归虽说一脸稚气,但通身的气度肯定也不是一般人家。

    再说地上的那锭银子少说得有二十两,将这死丫头卖到花楼才几个钱。那大汉眼睛滴流滴流的转了几圈,脸上挂起谄媚的笑,捡起地上的银子就跑了,识时务者为俊杰。

    沈一看着那大汉看见钦归就跑了,着实不解气,朝他的背影狠狠吐了口口水。